我爸在外面鬼混(但是没证据),外面还有外债。他们婚姻正常的时候给我买了房子,房子是我的名字。

上个月我爸主动提出跟我妈离婚,我妈没签字。我爸现在已经没有能力偿还债务(他的钱除了之前买的房子,这两年他一直没回家,也没给家里钱。反正就是不知道钱他花哪里去了)。他们已经没有感情。这个债我妈需要承担吗?要不要签离婚协议?房子会被没收吗?
2026年09月23日 00:03
有2个网友回答
网友(1):

婚前债务离婚时会分配给两个人的。你爸如果没有丧失劳动能力,就不存在没有能力偿还债务。如果是老弱病残,法院可能会考虑债务少分或不分给他。你们这个债务是银行贷款?银行贷款总是不还的话,房子当然会被没收。如果是借亲朋好友的钱,仅仅因为离婚分担债务的问题,是不会没收房子的。

网友(2):

最好你去找你爸爸,尽量能挽回就挽回这段感情.毕竟是一个家庭。看你爸爸能不能悔改,如果能的话就原谅他吧,浪子回头金不换,如果还是那样,那就离吧。房子如果是在结婚后买的离婚了的话房子是共同财产。一人一半。债务是你爸爸欠下来的,而且她借的钱没有给你们家用。所以债务由你爸爸偿还,你妈妈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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