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首次明确生猪运输车辆备案要求,对车辆应当符合的条件和备案程序等作出规定。二是提高生猪运输过程要求,明确跨区域调运生猪的车辆应当配备车辆定位跟踪系统,运输生猪应当符合相应的动物防疫要求。三是强化生猪调运监管,明确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应当严格查验运输车辆备案情况,发现运输车辆未备案的,责令改正。四是明确承运人应当履行对运输车辆清洗、消毒等动物防疫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