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属于事实婚姻,属于非法同居。自1994 年以来,我们的民法不再承认事实婚姻。事实婚姻与非法同居的区别:1、事实婚姻中的男女双方都有终生同居的目的,而非法同居的男女则没有这种永远同居的目的;2、事实婚姻中的男女都有公开的夫妻身份,而非法同居的男女往往被困、暂时、未公开;3、事实婚姻中的男女都没有配偶。如果有配偶,则是事实上的重婚。非法同居的范围比事实婚姻的范围更广。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七条 未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提起诉讼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依据本解释第三条规定处理。
离婚后在一起生活,并不是事实婚姻。离婚后还在一起生活,那顶多只能说是没有结婚证的同居。
不管发生什么事情,在法律上你们只是同居关系,没有其他任何关系,也不会有其他的关联。
婚后在一起生活的话,那肯定是够钱了,事实的婚姻,这样的婚姻人员是受法律的保护,人员是有效的
离婚之后在一起生活也不叫事实,婚姻自从1992年之后起,我们就取消所说的事实婚姻,这一说了,只能表示是同居,所以说关于事实,婚姻是不存在的,你也不要打这个主意了
离婚后在一起不是事实婚姻。自1994年2月1日起,没有配偶的男女,未办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按非法同居关系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