掮客,读音为qián kè,原意是指为别人扛东西上山的人,赚点辛苦费。一般在山多的地方,旅游名山上有以此为业的人。后意思为为买主与卖主之间签订买卖(如房地产、货物或证券)契约(合同)收取手续费或佣金的人;类似于或比喻为这类人的人。
该词的出处有:1.《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第九回:“ 上海的这些露天掮客真正不少。"和第八十五回。
2.周而复《上海的早晨》第一部十一:“ 朱延年成了西药掮客。”
3.茅盾 《子夜》十七:“凡是名目上华洋合办的事业, 中国 股东骨子里老老实实都是掮客!”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