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没电了,我找别人给我接电后来把人家腿摔骨折了,这些责任都有我承担吗

2026年09月20日 03:54
有3个网友回答
网友(1):

如果对方不是你雇来的,于情于理都应该你来承担责任的。如果是供电局人员给你维修,出现这种情况,你是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的。

网友(2):

【第十一条】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属于《工伤保险条例》 调整的劳动关系和工伤保险范围的,不适用本条规定。

网友(3):

如果对方不是电力维修工作人员,那么是你自己找的人,那么就说明人跟他形成了事实的劳动合同关系,所以呢,在这个期间发生了意外,你是需要承担责任的,你具体具体要承担多少,这还需要有法律来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