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水管属于住宅的公共设备设施,属于该单元楼全体业主所有。在无法确定具体造成堵塞的直接责任人的情况下,其损坏的责任划分主要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如果在房屋建筑工程质量质保期内(给水管道安装工程质保不低于2年),可以让物业通知开发商,由开发商承担相应的维修及赔偿责任,属于建筑施工单位责任的,开发商可以找建筑施工单位追偿;
2、超出质保期,公共设备设施堵塞,由物业可以利用业主交纳的住宅专项维修基金进行维修及赔偿相关损失;
3、如果没有物业管理单位,没有交纳住宅公共维修基金,应该由该单元楼所有的业主共同承担维修及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如果楼上业主不配合,可以找居委会协调或者是直接进行法院起诉楼上业主。
找物业
物业,居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