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父亲去世跟离婚有什么关系,我不明白,跟人要彩礼更不应该,是女方要离得还是男方要离的,不能因为人家没有了父亲就跟人离婚吧,人家本来就很难过,难道你不应该更加爱她吗?
根据《婚姻法解释》第10条第3款规定,判决返还彩礼应当以给付人因给付彩礼造成生活困难为前提。生活困难,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这种困难是一种绝对困难。确实生活困难应当考虑以下因素:
(1)给付人为缔结婚姻,全家共同举债,致使家庭背负债务较多;
(2)家庭成员没有固定收入;
(3)家庭成员中重大疾病;
(4)其他突发事件致使家庭生活困难;
按照举证责任分配原则,给付人对自己生活困难的事由负有举证责任。
返还额度的认定: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一般应当全额返还;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未共同生活的,一般应当全额返还;
(3)根据给付人的困难程度,酌定返还额度;
(4)根据结婚时间长短确定返还额度。结婚时间应以实际共同生活时间为标准。实际共同生活一年内提出离婚的,彩礼可在半数以上酌定返还额度;实际共同生活两年内提出离婚的,可在半数以上酌定返还额度;超过两年的一般不予返还。
(5)根据导致感情破裂的过错责任确定返还额度。由于给付人的过错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一般不予返还。确系因为给付彩礼造成绝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在半数以下酌定数额;因接受人的过错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可相应酌定增加返还的数额。
这是什么情况?为什么女方父亲出意外就要离婚?意外谁都不想出,要看是不是骗婚,骗婚就追究她法律责任,不是骗婚就不能返还彩礼
我觉得这个逻辑有问题吧?为什么女方父亲出意外就一定要离婚呢?这是什么逻辑?男方为啥要返还彩礼呢?这又是什么考虑……如果说 女方有什么欺骗行为 刚结婚不久 要求离婚 到可以主张退还彩礼 这种情况 跟古代都不能提起离婚的
这个情况说的有点不明白 看你是哪种情况 有的需要返还彩礼 有的只需返还一部分 有的完全不需要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