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二手房满两年免征营业税已经从2015年3月31日起开始执行!
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统一安排,个人住房营业税新政策于3月31日开始执行。“具体的规定如下: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具体可参照:2015-04-02 14:33;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http://www.cs.com.cn/xwzx/hg/201504/t20150402_4678476.html
国家大政策3月30日已发布,各地未落地,需要时间的,建议过半个月再到当地房管局咨询下。
今天新闻已经说了,但是时间表还没有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