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子女法律上等同亲生子女。
从道义上讲,无论现在关系如何,养育的事实不可改变。不是法律规定给不给,而是你先生以一笔钱偿还养父母的养育之恩。
听了你的这方话,说实话,心里不是个滋味,因为我也有个领养的妹妹!我觉得法律固然重要,但此时此刻你们的良心比法律更重要!哪怕他们有多不对,不要忘了,他们养过你!更不要说到那肮脏的票子!
你不养老送终 还不想给抚养费??自己考虑考虑
他们把你养大了,这事实是不可改变的,就算双方关系有多差你们也应尽孝抚养他们。生娘不及养娘大,如果你们也有孩子就知道抚养一个孩子成人是件不简单的事情了,当他们大了跟你说不抚养你们时,你们会有什么感想呢?
不是钱的问题,是他们花了多少的心血才把你带大的。自己好好想想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