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级警督只是警衔,跟职位没有关系的。三级警督为中国警衔体系的第八等级,由公安部部长授予副处级、正科级、副科级、科员级以及专业技术中级、初级警官,现行制式衬衣为浅蓝色,标志为两道横杠加一枚四角星花。
法律分析
人民警察实行警察职务等级编制警衔。担任行政职务的人民警察实行下列职务等级编制警衔:部级正职:总警监;部级副职:副总警监;厅(局)级正职:一级警监至二级警监;厅(局)级副职:二级警监至三级警监;处(局)级正职:三级警监至二级警督;处(局)级副职:一级警督至三级警督;科(局)级正职:一级警督至一级警司。三级警督的授予标准是:其中1到4是担任行政职务的人民警察评定三级警督的标准;5和6是担任专业技术职务的人民警察评定三级警督的标准。科员(警长)职务人员:德才表现较好,参加工作满三十年的,或者现任县(市)公安局股、所、队长,参加工作满二十二年的,可授予三级警督;副科级职务人员:任现职满二年、参加工作满十六年的,或者任现职不满二年、参加工作满二十年的,可授予三级警督;正科级职务人员:任现职满二年、参加工作满十年的,或者任现职不满二年、参加工作满十四年的,可授予三级警督;副处级职务人员一般都可以被授予三级警督。讲师、助理研究员、工程师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任现职满二年、参加工作满十二年的,或者任现职不满二年、参加工作满十六年的,可授予三级警督;助教、研究实习员、助理工程师等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德才表现较好,任现职满三年、参加工作满二十二年的,或者任现职不满三年、参加工作满二十六年的,可授予三级警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警衔条例》
第八条 担任行政职务的人民警察实行下列职务等级编制警衔:(一)部级正职:总警监;(二)部级副职:副总警监;(三)厅(局)级正职:一级警监至二级警监;(四)厅(局)级副职:二级警监至三级警监;(五)处(局)级正职:三级警监至二级警督;(六)处(局)级副职:一级警督至三级警督;(七)科(局)级正职:一级警督至一级警司;(八)科(局)级副职:二级警督至二级警司;(九)科员(警长)职:三级警督至三级警司;(十)办事员(警员)职:一级警司至二级警员。
第九条 担任专业技术职务的人民警察实行下列职务等级编制警衔:(一)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一级警监至二级警督;(二)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一级警督至二级警司;(三)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三级警督至一级警员。
三级警督警衔最低是科员,最高是副处级警官,这里又有现职和非现职,同样的三级警督在机关、派出所、交警、刑侦等部门职位可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