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四年前买了一套二手房、当时和卖主签的是新房合同、而且他当时的房子还在银行抵押贷款、我不知情、后

当我付完房款提出过户时、才知房子已抵押、第二年在我的催促下卖方将银行款还完并将房产拿回、卖方没过多久又拿房产证去银行贷款了、卖方这样做合法吗?我现在起诉卖方能要回房子给我过户吗?求专业回答?
2026年09月25日 04:12
有2个网友回答
网友(1):

你们只是签订一份合同 房管局查不到 所以他可以把产权证拿去抵押贷款 但是按照合同上来说他已经违约了 可以要他违约责任 这种事情中介也是有责任的 可以找中介从中间协助办理

网友(2):

房产证应该是你的啊他为甚拿着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