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2月27日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停止企业年度检验工作的通告:国务院发布的《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将企业年度检验制度改为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根据《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停止企业年度检验工作的通知》,北京市自2014年3月1日起停止对领取营业执照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来华从事经营活动的外国(地区)企业,以及其他经营单位的企业年度检验工作。
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制度实施的时间另行通告。
已经停止企业年检了,改为年度报告制度。至于年报系统何时上线,各省不一样,具体关注各省工商局网站的公告。
企业年检制度3.1起将停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