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前老人有一平方,平房拆迁后获得三万拆迁费,后来老人两个儿子分家
多年前老人有一平方,平房拆迁后获得三万拆迁费,后来老人两个儿子分家老家的一切包括房产地产都归小儿子,城市的一间平房归大儿子,后平房拆迁获得三万补偿款,大儿子就用这三万加自己多年奋斗所得购置一所房产,房产证上是大儿子的名字,目前房产已经价值200万左右。目前小儿子想分一杯羹,称平房是父亲所有,而买房时就是父亲有出钱,自己应得一份继承。我想问一下,这样有道理吗?小儿子有继承权吗?如果找出当初平房归父亲所有的证据却找不到父亲已经将房子给大儿子的证据的话,那是不是小儿子就有继承大儿子房产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