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给我们上了劳务合同,我们每月工资是2300元个人所得,但发工资时只给我们发了2000元。

那300元是个人所得税,给他干好多年也没有上过税,这个税合理吗?请律师解答工资就2300元,还扣300元个人所得税,是合乎劳动法吗?
2026年09月22日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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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1):

你应该要求公司向你提供工资发放明细。2300的工资不可能有300元那么高的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