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未续签合同,随意调岗,没有书面通知,只有口头通知,岗位与合同工种不一致

本人2010年5月进入公司合同2年一签,第二次签的合同于2014年5月到期,之后公司一直未于我签署劳动合同,现在口头通知我原来我工作的业务将要结束,将我调岗(该职位是老板另一个公司项目)。该岗位与我合同签署的职位也不相同,那这样样公司是不是不合理,而且公司不交公积金,如果申请仲裁,会有胜算吗?该如何赔偿。
2026年09月21日 0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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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调岗应双方协商一致以书面形式作出,如口头提出,劳动者到新岗位工作1个月未提出异议视为同意。
2、公司应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2、如协商不成,可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3、公积金问题可向公积金管理中心投诉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