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国家二十三级干部是三级主任科员,具体级别划分如下:
一、一级巡视员:十三级至八级;
二、二级巡视员:十五级至十级;
三、一级调研员:十七级至十一级;
四、二级调研员:十八级至十二级;
五、三级调研员:十九级至十三级;
六、四级调研员:二十级至十四级;
七、一级主任科员:二十一级至十五级;
八、二级主任科员:二十二级至十六级;
九、三级主任科员:二十三级至十七级;
十、四级主任科员:二十四级至十八级;
十一、一级科员:二十六级至十八级;
十二、二级科员:二十七级至十九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十九条 公务员职级在厅局级以下设置。 综合管理类公务员职级序列分为:一级巡视员、二级巡视员、一级调研员、二级调研员、三级调研员、四级调研员、一级主任科员、二级主任科员、三级主任科员、四级主任科员、一级科员、二级科员。 综合管理类以外其他职位类别公务员的职级序列,根据本法由国家另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