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安全健康及设备、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特种作业的范围由特种作业目录规定。
本规定所称特种作业人员,是指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从业人员。
要知道这里讲的是作业,不是工种
电工、金属热切割、高空作业、厂内车辆、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合品、爆炸、易燃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