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借我钱打借条写的是规定时间还不上就将房产过户给我,现在人跑了怎么办?

借条上写明了他房子的具体地址和到期还不到钱就将房屋过户到我名下,还款时间已到,本来说要去过户我还给他还了9万的银行贷款,但银行还没注销他就跑了,现在我手上有他的房产三证和他身份证原件,还有他母亲写的证明房屋是要过户给我,他现在人跑了我应该走什么法律途径才能使他房子归我?速求大家帮助啊!!谢谢啦!!!
2026年09月18日 00:03
有1个网友回答
网友(1):

该“规定时间还不上就将房产过户给我”的流押条款因违反物权法强行性规则而无效,你不能依据协议要求他给你办理过户登记,诉至法院要求办理过户登记也会被驳回,实际上你们之间是一个借款合同,他再用房产设立了一个抵押担保。

《物权法》
第一百八十六条
抵押权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前,不得与抵押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

但借款合同的债权和用房产设立的抵押权是合法的,可以申请法院拍卖该房产,优先用于清偿借款合同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