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按照北京市2011年定额投标的工程,常规材料的见证取样费应由施工单位承担还是建设单位承担?

我的项目为厂房和辅楼办公区的装修改造,监理要求施工单位做电线、电缆,保温材料,防水卷材,风机盘管等的见证取样复试。但是施工单位认为材料费中的常规实验不包括见证取样的费用,且本项目属于公用建筑,不属于民用建筑,不执行绿色节能规范。见证取样的费用要求由甲方承担,请问是否合理?哪本书有明文规定,谢谢!!!
2026年09月20日 17:34
有2个网友回答
网友(1):

按规定施工单位只要提供电线、电缆,保温材料,防水卷材,风机盘管等产品出厂合格证就行了,假如监理公司认为产品不合格,要求做见证取样,若合格,其取样见证费由监理签证由甲方承担,若不合格,不仅见证费用由乙方出,还要将不合格的产品退货,其运输费用自理。

网友(2):

施工单位、监理、业主个自执行自己的检测频率,支付属于自己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