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金和银行存款是收付实现制吗?收付实现制到底是怎么规定的?

现金和银行存款是收付实现制吗?收付实现制到底是怎么规定的?我们是一般纳税人,是一般的企业。谢谢!
2026年09月27日 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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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1):

当期收到的现金和银行存款是不是在当期就确定位当期的收入,当期支付的现金和银行存款是否就确认为当期的费用;收付实现制是当期收到现金和银行存款,就确认未当期的收入,而权责发生制则要看这笔收入是不是当期发生的,如果是就确定未当期的收入,如果不是就不能确定未当期的收入;支出也是同样的。

收付实现制(cash basis/Accounting on the cash basis/Cash basis of accounting)又称现金制或实收实付制是以现金收到或付出为标准,来记录收入的实现和费用的发生。按照收付实现制,收入和费用的归属期间将与现金收支行为的发生与否,紧密地联系在一起。换言之,现金收支行为在其发生的期间全部记作收入和费用,而不考虑与现金收支行为相连的经济业务实质上是否发生。

收付实现制是以款项的实际收付为标准来处理经济业务,确定本期收入和费用,计算本期盈亏的会计处理基础。在现金收付的基础上,凡在本期实际以现款付出的费用,不论其应否在本期收入中获得补偿均应作为本期应计费用处理;凡在本期实际收到的现款收入,不论其是否属于本期均应作为本期应计的收入处理;反之,凡本期还没有以现款收到的收入和没有用现款支付的费用,即使它归属于本期,也不作为本期的收入和费用处理。例如,大同工厂 1993年元月份收到 1992年应收销货款 50 000元,存入银行,尽管该项收入不是 1993年元月份创造的,但因为该项收入是在元月份收到的,所以在现金收付基础上也作为 1993年元月份的收入。这种处理方法的好处在于计算方法比较简单、也符合人们的生活习惯,但按照这种方法计算的盈亏不合理、不准确,所以《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企业不予采用,它主要应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和个体户等。
在现金收付基础上,会计在处理经济业务时不考虑预收收入、预付费用、以及应计收入和应计费用的问题,会计期末也不需要进行账项调整,因为实际收到的款项和付出的款项均已登记入账,所以可以根据账簿记录来直接确定本期的收入和费用、并加以对比以确定本期盈亏。

网友(2):

收付实现制和权责发生制是一对对应的概念,都是以现在的复式记帐法未基础的。两者的区别在于,当期收到的现金和银行存款是不是在当期就确定位当期的收入,当期支付的现金和银行存款是否就确认为当期的费用;收付实现制是当期收到现金和银行存款,就确认未当期的收入,而权责发生制则要看这笔收入是不是当期发生的,如果是就确定未当期的收入,如果不是就不能确定未当期的收入;支出也是同样的。
举个例子。比如,4月1号缴纳4月,5月,6月的房租共计3000元,收付实现制是把这3000元全部记入当期的费用,而权责发生制则是把这3000元分别在这3个月摊销掉,不能只记入一个月。
一般的企业单位都实行权责发生制,事业等行政单位,幼儿园,学校,医院等是实行收付实现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