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不能接续。原单位可以给新单位打个招呼(也完全可以不打招呼),但新单位不一定要定你为入党积极分子,因为新单位对你还不了解,你还没有在新单位的工作中有所表现。
每到一个新单位,都应该要重新向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
只有是预备党员或正式党员了,才可以转移党组织关系。
《发展党员细则》第十二条 入党积极分子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居住地)发生变动,应当及时报告原单位(居住地)党组织。原单位(居住地)党组织应当及时将培养教育等有关材料转交现单位(居住地)党组织。现单位(居住地)党组织应当对有关材料进行认真审查,并接续做好培养教育工作。培养教育时间可连续计算。
换了重来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