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不算是合法夫妻,这种关系以后也不会合法,你也没有与对方分割财产的权利和分给对方财产的义务。
婚姻的合法性判断:根据2001年4月28日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八条规定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只有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并由登记机关发给结婚证,才是合法夫妻,才能享受法律赋予的权利和义务。
在2001年前的婚姻法条文解释中,还存在事实婚姻的概念,也就是说同居一年以上或生育有子女的(包括解放前结婚而未领结婚证的夫妻),都可以看待为事实婚姻,享有法律上赋予的权利和义务。但在2001年4月28日新的婚姻法颁布实施后,就不存在事实婚姻的概念了。所以无论你是在2001年前同居到现在,或者继续同居到以后,只要你们没有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注册登记,由登记机关许可并发给了结婚证,那么你们的婚姻就得不到承认,也不受法律保护。
财产分配方面:婚姻法第十二条规定 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
如果任何一方能出具财产证明的,该项财产归其所有,也就是说你的房产证、或者购房的合同发票、大件商品、存款户口署名是谁的财产就归谁所有,到了法院也会这样判决(法院判决是根据谁主张谁提供证据,根据所提供证据的真实性来判决),这样你该懂得怎样去保护自己的权益了吧。
你们不算是合法夫妻,这种关系以后也不会合法,你也没有与对方分割财产的权利和分给对方财产的义务。婚姻的合法性判断:根据2001年4月28日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八条规定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只有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并由登记机关发给结婚证,才是合法夫妻,才能享受法律赋予的权利和义务。在2001年前的婚姻法条文解释中,还存在事实婚姻的概念,也就是说同居一年以上或生育有子女的(包括解放前结婚而未领结婚证的夫妻),都可以看待为事实婚姻,享有法律上赋予的权利和义务。但在2001年4月28日新的婚姻法颁布实施后,就不存在事实婚姻的概念了。所以无论你是在2001年前同居到现在,或者继续同居到以后,只要你们没有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注册登记,由登记机关许可并发给了结婚证,那么你们的婚姻就得不到承认,也不受法律保护。财产分配方面:婚姻法第十二条规定 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如果任何一方能出具财产证明的,该项财产归其所有,也就是说你的房产证、或者购房的合同发票、大件商品、存款户口署名是谁的财产就归谁所有,到了法院也会这样判决(法院判决是根据谁主张谁提供证据,根据所提供证据的真实性来判决),这样你该懂得怎样去保护自己的权益了吧。
要登记了才算是合法的,不登记永远不合法
这个要看规定了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