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党员证办理步骤如下:
1. 基层委员会加盖印章后,由党支部负责登记、填写、发放。
2. 流出地(单位)党支部负责填写党员的基本信息。
3. 流入地(单位)党支部栏、流入时间栏、党支部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栏一般由流入地(单位)党支部接收流动党员时查验填写。
4. 党员参加党的活动和交纳党费情况栏,一般由流入地(单位)党支部在持证党员离开时查验、填写,主要填写该党员在流入地的表现和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交纳党费等情况。
5. 年审(查验)由年审时流动党员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或组织生活所在党支部负责填写,年审应结合党员民主评议进行,每年一次,一般在当年12月底前完成。
6. 党支部盖章或支部书记签章填写时,党支部有公章的须加盖公章,没有公章的可由支部书记个人签章。
1、首先,申请人或代理人持本人和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2、其次,需要2张单寸近期彩照。
3、最后,填写《流动党员活动证审批表》即可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