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David的殉道是为了证明“将有罪之人处死是个错误”? 还是为了说明“由于被处死的人当中含有误判,则所有有罪者都不能被处死,以避免误杀好人”? 如果是说明后者,既然是误判,在真相不明时,所有处罚都是对嫌疑人的不公,包括终身监禁。而为了少数的错误,放弃对大多数有罪者的惩戒是对所有公民的不公,尤其是对被害身亡者的不公。 死刑毕竟是具有威慑力的,虽然它并不是减少社会犯罪率最有效的办法。 如果是为了证明前者,论据严重不足。
baby sit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