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觉得公安机关不予报案是站不住脚的。根据《公安机关查找疑似被侵害失踪人员信息工作规定》中要求,公安机关刑侦部门接到疑似被侵害失踪人员的报案后,应当登记受理,开展查找工作。
《规定》中对“疑似被侵害失踪人员”进行了具体的描述:(1)失踪现场有明显的侵害迹象的;(2)有证人证明失踪人员遭到侵害的;(3)人与机动车一起失踪或携带大量财物失踪的;(4)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失踪超过48小时的;(5)失踪人员在失踪前与他人有重大矛盾纠纷的;(6)失踪原因不明,失踪时间超过3个月的;(7)其他疑似被侵害的。
如果这家公安局还是不予立案,个人建议可以到他的上一级公安局进行报案。
学生在学校失踪满24小时就可以报警,你可以联合学校一起报警,公安局说成年不予立案不成立,可以向上级反应
不是成年人失踪了公安机关就不予立案,而是要符合特定情形才立案。
中学生属于特殊群体,警方会重视。家属和学校也需要穷尽一切可能的方式去联系上他。
高三的学生在学校失踪了,家长又找不到你应该找学校校长谈这个问题。然后你可以走法律程序。
学生是从学校失踪的。要求学校负责任。由学校向老师同学调查,而后共同寻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