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 岳飞(1103~1142)
字鹏举,相州汤阴人(河南),为宋朝名将。事母至孝,家贫力学。其母亲在他背上刺「精忠报国」四字,岳飞以此为一生处世的准则。北宋宣和中,以敢战士应募,隶留守宗泽部下,屡破金兵,宋高宗手书「精忠岳飞」四字,制旗赐之。又破李成,平刘豫,斩杨么,累官至太尉,授少保兼河南北诸路招讨使。
公元1129年,金兀术渡江南进,攻陷建康,岳飞坚持抵抗,于次年收复建康大破金兵「拐子兵」于郾城,收复郑州、洛阳等地,两河(淮河、黄河)义军纷起响应,复欲进军朱仙镇,惜宰相秦桧力主和,乃一日降十二金字牌,召还,诬以「莫须有」的罪名而死于狱。
岳飞率领的军队被称为「岳家军」,金兵非常害怕「岳家军」,人们流传着「撼山易,撼岳家军难」。
1162年,宋孝宗时诏复官,谥武穆,宁宗时追封为鄂王,改谥忠武,有《岳武穆集》
岳飞(1103年-1142年),字鹏举,相州汤阴(今河南汤阴)人。宋朝抗金名将、军事家、战略家、民族英雄、书法家、诗人,位列南宋“中兴四将”之首。
岳飞在北宋末年投军,因作战勇敢,升秉义郎。官至少保、枢密副使,封武昌郡开国公。南宋王朝建立,他上书指责黄潜善、汪伯彦等,反对南迁,被革职。后改从王彦,与金兵战于太行山;复随宗泽守卫开封,任统制。
从南宋建炎二年(1128)年到绍兴十一年(1141年),在此十余年间,岳飞率领岳家军与金军进行过数百次大小战斗,收复建康,平农民叛乱,功勋卓著。绍兴十年(1140年),金太祖四子完颜兀术毁盟攻宋,岳飞挥师北伐,先后收复郑州、洛城等地,又于郾城、颍昌大败金军,进军朱仙镇。宋高宗却一意求和,以十二道金字牌下令退兵,岳飞在孤立无援之下被迫班师。在绍兴和议过程中,岳飞遭受秦桧、张俊等人的诬陷,被捕入狱。
绍兴十二年(1142年),岳飞因“莫须有”的罪名冤死,时年三十九岁。被宋孝宗平反,追谥武穆、后追赠太师、追封鄂王,改谥忠武,故后人称呼岳武穆、武穆王、岳忠武王。
岳飞统帅的军队纪律严明,因“冻死不拆屋,饿死不掳掠”并且训练严格,被百姓称为“岳家军”。金军有“撼山易,撼岳家军难”的评语,以示对岳家军的由衷敬佩。岳飞的文才同样卓越,其代表词作《满江红·怒发冲冠》是千古传诵的爱国名篇,并著有《武穆遗文》(又称《岳忠武王文集》)传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