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200元押金可以退还吗?

我是一家品牌店的店员,但是老板叫我们交了押金200元!只是写了个字据,上面有写到要做满三个月不然不退押金!我只做了一个月因为个人原因我不想做了!那押金我有权叫他还我吗?他收押金是合法的吗?他还拿了我的身份证复印件!
2026年09月23日 23:46
有2个网友回答
网友(1):

收押金违反《劳动合同法》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根本就不应该收。

你工作时间不长,解除劳动关系详见《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五、六条规定即可。

  月工资、加班工资均可根据以下规定计算:
  1、《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第3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44条。
  3、《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

  看《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和《对〈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上面对拖欠和克扣工资有明确的定义。拖欠或克扣劳动报酬或加班工资的,可以按《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3条或《劳动合同法》第85条规定解决。不同的是前者可以直接主张,后者需要劳动部门责令后仍不支付才能主张。

网友(2):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你有权向单位要求退还押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