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90年代NBA合同的顶薪限制问题。

现在的NBA合同都有严格规定,球员顶薪是多少多少,那么90年代的合同有没有这规定呢?如果有,那么98年的乔丹拿到3300万是怎么回事?效力公牛队也不过十多年,以当时的物价,顶薪标准撑死1000多万吧? 注意,我问的是关于顶薪的合同,与工资帽、奢侈税无关。
2026年09月20日 12:40
有3个网友回答
网友(1):

98年那时候的顶薪限制应该和现在一样。
一般顶薪的制定是:0-6年球龄的球员顶薪为900万和25%的“工资帽”(这个“工资帽”较球队工资帽略小)二者取大;7-9年球龄球员顶薪合同则为1100万和30%“工资帽”取大,10年以上则是1400万与35%“工资帽”取大。
顶薪合同只有第一个赛季的薪金受到限制,比如魔术在2007年夏天顶薪续约了霍华德,这份合同在2008-09赛季生效,年薪为1375.8万美元(4年球龄)。第二个赛季薪金不会受到2009-10赛季的顶薪限制,而是按照顶薪涨幅规定来增长。合同内年薪最大涨幅则为8%(新合同第一年的8%,以后每年均是按照同一金额增加),伯德条款合同的年薪涨幅为10.5%。

劳资条款又规定:如果一名球员已经是顶薪,那么他的新顶薪合同首年年薪可以为前一份顶薪合同最后一年年薪的105%。举例来说,加内特在2008-09赛季的年新为2475万美元,已经超过了规定的顶薪,假设这是他合同最后一年,那么2009-10赛季加内特新签下的最大年薪将达到2475X105%=2599万,这时就不再使用顶薪限制了。因此我们往往看到很多球员的年薪超过了按工资帽定下来的顶薪规定。

网友(2):

有,1996年

网友(3):

之前NBA球员的工资都很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