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吃住的地方,每月扣除生活费合理吗?离职后是否应该归还之前扣除的生活费,不给应该怎么办?

2026年09月09日 09:35
有4个网友回答
网友(1):

签订劳动合同了吗?如果已经签订了劳动合同,就按照合同上来办事,如果合同上表明包吃住,不收取任何费用,那你就可以通过这一份合同去告这个公司,如果合同上没有明确规定,不收取任何费用,那一般情况下,别人都不会受理的。如果没签合同,那更不好说了,空口无凭,说了也是白说的。

网友(2):

既然是包吃包住,为什么还扣除生活费呢,必须要回来。

网友(3):

包吃住的概念,就是吃住免费。

问题是人家所说的生活费具体是什么概念,这常常是用人单位玩的文字游戏,譬如人家可以说生活费包括卫生费、管理费、水电费等等,可以把包吃住简单地限定为‘吃’和‘住’上,除此之外的一切,都纳入收费范围。除非这之前你问清楚,最好能够有具体的文件精神,否则就涉嫌欺骗了。

现在这样的事情很多的,你没见饭店都敢收什么座椅费、开瓶费、餐具费的吗?

哪儿说理去?

网友(4):

不合理,上劳动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