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劳动合同了吗?如果已经签订了劳动合同,就按照合同上来办事,如果合同上表明包吃住,不收取任何费用,那你就可以通过这一份合同去告这个公司,如果合同上没有明确规定,不收取任何费用,那一般情况下,别人都不会受理的。如果没签合同,那更不好说了,空口无凭,说了也是白说的。
既然是包吃包住,为什么还扣除生活费呢,必须要回来。
包吃住的概念,就是吃住免费。
问题是人家所说的生活费具体是什么概念,这常常是用人单位玩的文字游戏,譬如人家可以说生活费包括卫生费、管理费、水电费等等,可以把包吃住简单地限定为‘吃’和‘住’上,除此之外的一切,都纳入收费范围。除非这之前你问清楚,最好能够有具体的文件精神,否则就涉嫌欺骗了。
现在这样的事情很多的,你没见饭店都敢收什么座椅费、开瓶费、餐具费的吗?
哪儿说理去?
不合理,上劳动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