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和规定
一、 按月领取养老金的对象与条件:
1、 国家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是:男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职工按退休前连续满五年及以上的现岗位性质确定);私营企业主和个体工商户主的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经市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从事特殊工种的职工,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方可办理退休手续:
(1) 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的必须在该工种岗位上工作累计满10年;
(2)从事井下和高温工作的必须在该工种岗位上工作累计满9年;
(3)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必须在该工种岗位上工作累计满8年;
2、 凡符合上述条件职工,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满15年及以上的可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直至死亡为止。
1997年底之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1998年1月1日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职工,其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满10年不满15年的,经本人申请,并按《实施细则》规定的补缴标准补足15年后,方可办理退休手续。
二、 基本养老保险金待遇计算:
月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帐户养老金组成;对97年底前参加工作,并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再加发缴费性养老金和调节金,具体计算办法如下:
1、 基础养老金:职工达到退休时上年本省月职工平均工资×20%计发。
凡92年6月底前从事国家规定的井下、高温、有毒有害等特殊工种的工作年限职工,其按规定折增的工作年限(从事井下、高温工种的工作年限,每年折增3个月;有毒有害工种的工作年限,每年折增6个月),每满一年增发1%基础养老金,最高增发10%。
2、 个人帐户养老金:职工退休前个人帐户储存额(个人帐户从96年1月起建立、计算)÷120计发。
凡属97年底前参加工作,并缴纳养老保险费的,除上述计发外,再增加缴费性养老金和调节金。
3、 缴费性养老金:职工达到退休时上年本省月职工平均工资×加权平均指数×缴费年限×1.3%计发。
新政策随时可能出台,就目前而言,最少要缴15年,你自己缴了多久你该知道的。
如果你60退休 那就交到60 岁 国家规定最低15年 你交15不工作了 就可以不交了 但是如果你还在职 就还要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