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了30天冷静期后,在接下来的30天内都可以去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如果在这个30天内没去,就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当事人想要离婚的需要重新申请离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