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警部队拥有三类八个警种部队.
第一类.内卫部队.这是武警部队主要组成部分.受武警总部的直接领导管理.包括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武警总队.机动师和总部直属单位.其主要任务:一是承担固定目标执勤和城市武装巡逻任务.保障国家重要目标的安全,二是处置各种突发事件.维护国家安全与社会稳定,三是支援国家经济建设和执行抢险救灾任务.
第二类.列入武警序列受国务院有关业务部门和武警总部双重领导的部队.这些部队既担负经济建设任务.同时又负有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任务.
黄金部队主要担负黄金地质勘察.黄金生产任务.武警总部设黄金指挥部.下辖有黄金第一总队等部队,
水电部队主要承担国家能源重点建设项目.包括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以及其他建设任务.武警总部设水电指挥部.下辖有水电第一.第二.第三总队等部队,
交通部队主要担负公路.港口及城建等施工任务.武警总部设交通指挥部.下辖有交通第一.第二总队等部队,
森林部队主要担负东北.内蒙古.云南森林的防火灭火任务以及维护林区治安.保护森林资源的任务.武警总部设森林指挥部.下辖有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云南森林总队等部队.
第三类.列入武警序列由公安部门管理的部队.
边防部队主要担负边境检查.边境治安管理和部分地段的边界巡逻.打击偷渡以及海上缉私.由公安部边防管理局管理.在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河南.湖北.广东.广西.海南.四川.云南.西藏.甘肃.新疆等省.自治区和直辖市设有公安边防总队(公安边防局),消防部队主要担负防火灭火任务.由公安部消防局管理.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设有公安消防总队(公安消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