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天后,对方不论是否同意,都必须出具离职证明。2、拖欠工资的,可以到劳动部门的保障监察大队投诉,也可直接申请劳动仲裁。3、仅供参考。
如果你有证据证明,你一个月前提交的辞工书工厂已经收到,但工厂却不批,并要挟不发给工资的做法就是违法的。可以通过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或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的方式予以解决。
可以现在起在邮局发一份特快专递去,要求辞职,满30天后走人,敢不支付工资,将来可以用这个作证据申请仲裁打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