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的做法是违法的。
一般来说,单位和职工通过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单位和职工都应该严格执行劳动合同的约定。按照劳动合同,应该是职工正式提供劳动,单位支付工资的。
所以,单位是没有权力单方面要求放假的。是否放假,应该由单位和职工双方协商确定。如果职工不同意放假,单位必须让职工上班并提供工资。
那么,如果单位真的放假了,该怎么办呢?
我认为,职工可以向单位提出,放假不上班可以,但是工资应该照发,而且是及时足额发放工资,不得拖欠或克扣工资。因为放假是单位单方面提出的,所以,单位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如果单位不及时足额发放工资,职工可以向单位所在地的区县级劳动仲裁院(设在人社局)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工资。我认为,职工会胜诉的。
这里需要说的是,这里还存在一个问题,就是如果职工申请劳动仲裁了,单位可能会辞退职工。这种情况,按照劳动合同法,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数额,是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数额。
我以上的分析,是站在法律角度来评论的。
您还可以从情理方面来分析,那结果就不一样了。可能因为现在是疫情期间,单位经营不好,所以不需要职工像正常时候一样上班,而单位可能存在经济问题发不出工资来。这在一定程度上是可以理解的。这种情况,很多单位的做法是,放假,不用来上班,但是只支付基本工资,不支付全额工资。现实生活中,有很多职工也接受这样的情况了。这就算单位和职工风雨同舟共渡难关了。这种情况,等单位经营情况转好,是会恢复正常工作和发放全额工资的至于您如何做,您自己决定吧,怎么都有道理,有些事情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能一概而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