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阿姨应交个人所得税=800*3%=24元
王阿姨实际得到审稿费=800-24=776元
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800*3%=24元。
实际获得为800-24=776元。
王阿姨实际得到776元。
若王阿姨是杂志社员工,按”工资薪金“类缴纳个人所得税:
800元未达到3500元起征点,不纳个税。800元全部得到。
若王阿姨非员工,只是兼职,则属于“劳务报酬”类,按照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王阿姨缴纳个税=800*(1-20%)*20%=128(元)
实际到手金额=800-128=672(元)
800*3%=24元
800-24=776
不超过800不上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