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孩子成年后,可以依照公安机关的相关规定,在不违背公序良俗的情形下,修改姓名,严格意义讲,成年即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依法修改姓名,甚至可以不随父亲或母亲的姓氏,但必须是“百家姓”范围内的姓氏,不过,如果这么做,应该会导致亲情危机,后果也是比较严重的,不建议如此,只是从法理角度对公民的姓名权进行分析而已。
未成年阶段,尚不具备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无法自行决定修改姓名,只能按照父母的姓氏。
2、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或者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假冒、盗用。
法人、个体工商业户、个人合伙享有名称权,企业法人、个体工商业户、个人合伙有权决定、使用或者转让自己的名称
司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99条
当然可以改,那时候是他自己做决定了
可以
可以的
可以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