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请问一下,我有个朋友她去一个公司面试了秘书工作,她也没问清楚到底是做些什么。

她去面试的时候向用人单位说的从前台文员或者从前台接待做起,后面领导说的要不做秘书吧,她也没多想,她很盲目的签了他们公司的合同书,刚上了几天班,就去陪领导吃饭,还去开房,而且他们领导对她还有性骚扰行为,我现在很担心她,她也很不想做那个工作,她才20岁也不怎么懂,她说的合同上有什么违约金一万,而且试用期限她也没填写,直接写得一年的合同期限,还交了1000块钱给公司做什么保证的。 她现在担心的是违约金还有她交得1000块钱,我不知道有什么合理的方法让她辞掉工作,请高手指点下,多谢了
2026年09月19日 16:35
有5个网友回答
网友(1):

仔细看看合同,怎么什么也不懂就签字啊。社会很复杂,要学聪明,女孩子一定要学会保护好自己。不要怕什么领导不领导,自己要聪明的拒绝他们哪些不正当的要求,首先自己要不卑不亢,不受金钱权利诱惑,自己要正直,那么他们也不会把你怎么样的。如果一开始你就是半推半就,他们会以为你怕,更是 明着暗着性骚扰,总之,自己要把讨厌这种行为的态度摆出来。
你那个合同要好好研究,现在基本已经没有什么违约金什么的了,就算是签了合同,你同样是自由的,只要没有明确的在合同里面注明什么。不要为了眼前点小钱,受这些坏人的摆布,永远记住,你是自由的,你想,不就是一份工作嘛,大不了不干,总之,绝对不干违背自己原则的事情。
如果他们实在是欺负你,你就录音、摄像,收集证据,告他们。。。。知道吧,别怕,天踏不下来,所以没有谁能随意践踏我们女孩的尊严,随意骚扰,欺负我们。。。。祝你朋友早日理顺。。。。 哦,以后谁向你收了钱,都要记得要发票,没有发票至少也要收据,如果你这个1000有收据,就好说了。没事,如果这个真的是太假的公司,那么丢掉1000块钱,就当时买个教训,千万不要为了这区区1000块钱委屈求全。。。。别怕。。。

网友(2):

公司与你签订的劳动合同,应当取得双方意思的一致,同时应当符合我国《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要求,就你提供的上述事项而言:1、企业收取押金的做法不合法;2、只交纳工伤保险的行为不合法。这些事项在你后期离职时都可以向公司主张权利要求返还押金以及补交纳社会保险,倘若在此期间发生工伤,公司将需承担赔偿责任。具体法条见下:
《劳动合同法》
第九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
第二十六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第二十七条 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参考资料:《劳动合同法》
以上是我复制过来的
出现这种情况 建议你朋友去申请劳动仲裁

网友(3):

就说 假装说怀孕了可以辞掉工资工资应该都会给

网友(4):

难道你的尊严就比不上这1000块钱?
无论是网上,电视上还是报纸上,那些黑中介的手法你应该早有耳闻。非要哭着喊着去给那帮人交钱?

网友(5):

有性骚扰行为直接搜集证据去告他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