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在09年十一月份在工作时,因电梯故障导致坠落。已经过工伤鉴定:右足舟状骨骨折 十级; 右胫腓骨粉碎

9级;骶尾骨骨折 10级;腰3椎体爆裂性骨折 9级;综合失去劳动力为8级;残疾判定为4级;如果要求单位一次性赔偿的话,大致在什么范围内的索赔数额较为合理
2026年09月27日 18:13
有2个网友回答
网友(1):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
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这是全国通行标准,根据你父亲伤前月均工资,你自己可以算出总数,在这个基础上跟单位协商,比较靠谱。
(补充:这种利益关系很大的问题,你该悬赏,厚道点)

网友(2):

单位有表明自己的意见吗?建议去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