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试用期合同包含在正式合同内,不得单独约定试用期。但是,按照你的描述,你们签了3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并无不当之处,你的疑惑在于试用期后的工资约定不明确,但这是劳动合同法允许的。
2,劳动合同法并没有规定如何确定试用期后的工资。
3,劳动合同法规定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转正后的工资的80%,也不得低于同岗位工资的最低档。
不可以分开订立。
你说的问题可以通过可以量化的评定标准来签约。比如,销售业绩达到多少,转正后工资是多少;这样才好说,如果公司坚持不把工资落在纸面上,那不是摆明了要坑你么。
另外试用期的工资国家规定不能少于转正后的80%,也就是说,你转正后的工资不可能高于4375。
合同就一份,试用期只是其中的一部分内容,双方约定试用期工资为为转正后工资的80%;建议你到我的文库中下份合同样本,再者,有能力就不要看合同,工资等转正以后还可以跟公司协商。
1 不能 分别签订
2 合同内有条款可以约定试用期后工资标准 可以签在里面 或者试用期是正式的80%等等 你跟人事说 不行干个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