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你的情况,我认为银行应该纠正。
你现在如果去和银行讲、提,一般都是没有什么大效果的,银行最多敷衍你一下了事。
你可以写一份情况说明(要白纸黑字写出来),先给贷款银行(某支行网点),要求答复;如果没有答复,你可以将此情况反映到该银行当地的分行,同样要求回复;如果再没有,你可以投诉到当地的银监会(局)。
情况说明可以这样写:
关于要求更正购房按揭贷款利率的情况说明
XX银行XX支行:
本人于2011年X月在贵行办理了购房按揭贷款,当时由于被误解有8次助学贷款还款逾期记录,而导致本人的按揭贷款利率上浮了5%。其实本人是非常清楚:根本没有逾期8次那回事,但由于其它原因(非本人),致使人民银行信用库内错误地记录了“8次逾期”。本着有错必纠的原则,本人通过异议申请,人民银行已将“8次逾期”纠正,证明本人无逾期的信用问题。
当时本人信用异议申请与贷款手续在同时办理,在异议申请回复之前,银行按照有逾期记录,将审批的贷款利率上浮了5%。现在异议申请回复了,已证明无逾期之说。7月4日,本人拿着异议回复函和最新的征信记录到银行,要求把购房贷款利率调回至正常水平,但遭到工作人员的拒绝,说贷款已经发放,利率不能再改。这是为什么?明明是银行系统的错误,为什么要由一个普通老百姓来承担?
我也知道,贷款发放后,已输入电脑,改动里面的数据比较麻烦,但不是“不能再改”,完全是可以调整的。如果银行员工在操作中有差错,造成银行某一个科目的数据异常,难道银行就不改了吗?就让这个差错永远存在吗?
就这件事情来讲,贷款利率上浮5%,其实是让一个不需负担额外支出的人去承担这笔额外支出;对银行和借款个人来讲,借款个人是弱者,在公平合理的情况下,弱者也应该享有应有的权利。
期盼回复。
附:异议回复函、最新征信记录
XXX(签名)
二O一一年七月六日
以上回答供你参考,希望对你有帮助,我想问题一定能够解决。
祈祷人民银行降低利率吧。
贷款利率的执行首先要看借贷双方签定的合同是如何约定利率水平的,其次要看对于利率调整是如何约定的,在合同履行期间是否可以调整利率,何时调整,如何调整的。
在您和建行签定借款合同时,对于建行提出上浮5%的要求,您同意并签字了,那么现在就要执行那个利率。您拖两天等到异议回复函来了之后再签定合同就好了。话又说回来,今年银根紧缩,贷款成为稀缺资源,借款人(尤其是平头百姓)又有多大的话语权呢?您不贷,还有很多人等着呢……
要解决这个问题,单纯跟建行是纠缠不清的。正常情况下,遇到这种情况,借款人在签定合同时要声明自己的信用记录有误并正在纠正中,要与贷款银行约定好,如果信用记录得到纠正,利率水平要作相应调整。如果您当时这么做了,建行现在不予调整利率是不对的,您可以投诉到银监局或诉之法律;如果您当时没有与建行约定好,那么理论上您可以向造成您虚假不良记录的单位索赔--由于他们的失误造成您的损失--可是实际操作起来不但费钱费力,而且要等到您希望的结果,不知是何年何月了……
调息是不太可能了 因为中间的程序要比审批的手续还有点麻烦。要不你就退贷。不过我的建议是你应该知足了 你看看现在建行还有上浮5个点的利率了吗? 你现在不用多想其他了 就一门心思去想着怎么样挣更多的钱吧
银行调息手续复杂,当初你签订了合同,视同你接受约定利率,银行一般不会给你调整。
去银监会投诉他们,即使改变不了什么结果,也要闹闹,让自己心里好受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