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你可以以第一次起诉书中的感情破裂理由再次起诉,并且用第一次判决书作为证据。
2、在第一次起诉离婚诉讼中,法院不支持离婚的理由可以任意编造。不给理由也可以不支持,所以法院上面的理由这里没法评说。
3、从你的情况看,女方母女想主宰你的家庭。
你们结婚只有1年,离婚不会要3-4次的。除非她或者她的律师精于此道。
第二次通常会判决离婚。关键举一些证据,比如半年中没有为感情符合做出努力,还是不回家等等。
第一次起诉离婚法院在调解不成的情况下是可以这样判的。当你有新证据证明夫妻关系确已破裂而提起第二次离婚诉讼,第一次的判决书是不可以当直接证据使用但是可依你妻子之外照顾父亲,夫妻双方缺乏交流感情已经破裂为由而向法院申请支持判决离婚。
建议当面咨询律师,一般第二次起诉离婚的,均判离。
法院判离的标准是夫妻感情破裂。离婚第一次起诉法院判不离,法律限制原告6个月内继续起诉,其目的就是为了给双方一次冷静的机会。然而,6个月过后原告又坚持起诉离婚,此时法院一般都会判决离婚。但也并不尽然。请参考:www.baiyanghunyin.com/qisulihun/20110531/1386.html
可以,继续上诉吧,我每天接到的上诉很多,离婚上诉好几次不新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