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沪就业通知单有以下两个作用:
1、是到用人单位报到的凭证(第一联);
2、是办理上海市居住证的重要凭证(第二联)。
进沪就业通知单是由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发放的高等学校外地生源毕业生(未获得上海户籍)进沪就业的重要凭证。
毕业生们应妥善保管勿丢失。毕业生如不慎遗失报到证,须及时向原毕业院校报告遗失过程,由学校报请市就业指导中心(学生事务中心)核准后予以办理新证,违约改派期内,改派须出具旧的完整的进沪就业通知单。
扩展资料:
2017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申请本市户籍办法
用人单位条件
用人单位是非上海生源毕业生进沪就业申请落户的申请主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用人单位,直接录用非上海生源毕业生的,可以为录用人员申请本市户籍:
1,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党政机关;
2,在本市登记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
3,符合本市产业发展方向、信誉良好、注册资金达到人民币100万元(含)以上的企业,且在2016年5月31日前注册登记(非上海生源毕业生在校期间或休学期间自主创业并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为本人申请办理本市户籍的,不受上述注册资金和注册登记时间限制);
4,不符合上述条件的用人单位如确需引进非上海生源毕业生的,须在2017年5月25日前由其政府主管部门、所在区政府或市级以上开发园区主管机构的人力资源工作部门。
以正式公文形式向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教委)提出申请。
用人单位2016年办理直接落户后非上海生源毕业生已全部与其解除劳动(聘用)关系或经认定存在虚假申报等情况的,2017年不能再提出落户申请。
参考资料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