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总则》的颁布,标志着中国民事法律制度从此开启‘民法典时代。
民法总则为见义勇为者解除了后顾之忧,这是用法律保护见义勇为,有利于倡导培育见义勇为、乐于助人的良好社会风尚。
《民法总则》
第一百八十三条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第一百八十四条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损害当然要赔偿
除非是正当防卫,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
其他损害必须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