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节民政局是不上班的,无法领取结婚证。国庆节属于法定节假日,民政局会按照法律的规定进行休假,在国庆节期间,民政局不办理任何业务,男女双方要领结婚证的,应当选择工作日去进行领取,向婚姻登记机构提出本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婚姻登记机构就会发放结婚证。
《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
第二条 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
(一)元旦,放假1天(1月1日);
(二)春节,放假3天(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三)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
(四)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
(五)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
(六)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
(七)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