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我两忘】与诗学有关的古代美学概念,指创作时艺术家的主体与创作对象的客体浑然为一而兼忘的境界。
语见沈约《郊居赋》云:“惟至人之非己,固物我而兼忘。”其意源于《庄子》,《齐物论》云:“昔者庄周梦为胡蝶,栩栩然胡蝶也,自喻适志与,不知周也。俄然觉,则遽遽然周也。不知周之梦为胡蝶与,胡蝶之梦为周与?”这是一种物我不分,亦即物我两忘的境界。
在艺术创作中,当作者构思进人最微妙的阶段,“凝思之极”,也会达到主体与客体完全融合一致的状态。庄子描写工匠倕塑造器物时“指与物化,而不以心稽”,吕梁丈夫能踏水自如,“与齐俱入,与汩偕出”,皆在其“灵台一而不稽”,能与物俱化,物我两忘的缘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