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直销”和“传销”在我国已颁布实施的《直销管理条例》和《禁止传销条例》这两部法规里已有明确的定义,你可查阅就知道了。现在社会上那些做所谓“完美直销”的人,百分之百是在搞传销。
1、完美日用品公司是取得直销资格的合法企业,主要生产完美系列产品,并把产品销给各专买店。
2、由完美日用品公司委托培训“直销员的培训班”(他们内部称为“团队”),主要对学员进行“洗脑”,教授的就是传销的那一套理论,培训班的讲师(他们内部称:XXX总。)都是“忽悠大师”。听了那些“忽悠大师”的课,学员百分之百相信“只要做了完美直销,半年就可以买车买房”。
3、完美专买店,负责把完美产品销售给“学员”,专卖店老板(他们内部称:业务指导老师)组织“学员”去听课(即“洗脑”)并对学员进传销行业务的指导,店老板直接发展传销人员。专卖店的商品销售收入主要通过传销人员购卖商品来实现的。
4、传销人员(没有取得《直销员资格证》),负责购买完美系列产品并直接发展下线。发展的对象主要以亲戚、朋友、同事、同乡、同学为主。
完美团队、专卖店、学员个人搞的就是传销!
《禁止传销条例》(已经2005年8月10日国务院第101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5年11月1日起施行)。在《禁止传销条例》中的第七条是这样规定的:
第七条 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
在我国颁布实施的《直销管理条例》的第三条、第十四条、第十八条是这样规定的:
……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直销,是指直销企业招募直销员,由直销员在固定营业场所之外直接向最终消费者(以下简称消费者)推销产品的经销方式。
本条例所称直销企业,是指依照本条例规定经批准采取直销方式销售产品的企业。
本条例所称直销员,是指在固定营业场所之外将产品直接推销给消费者的人员。
……
第十四条 直销企业及其分支机构不得发布宣传直销员销售报酬的广告,不得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作为成为直销员的条件。
……
第十八条 直销企业应当对拟招募的直销员进行业务培训和考试,考试合格后由直销企业颁发直销员证。未取得直销员证,任何人不得从事直销活动。
直销企业进行直销员业务培训和考试,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直销企业以外的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组织直销员业务培训。
……
也就是说只有取得《直销员证》才有资格从事直销活动。
我也个朋友是做丸美的,我们也想了很多办法。把她拉出来,我想说的就是这得看自己对金钱的观念了。你给她找一个其他的兼职工作,工资比做丸美的这个工作好,那她或许愿意离开这个丸美,。你试试吧
那你就努力赚钱吧
直销并不是传销,你得端正自己的态度去看问题,这样才能真正去理解她,从而帮助他。对于中国的市场现状,不要以老生常谈的观点对待新兴的事物,更不要盲目的用一些陈旧的看法去束缚独立的个体,当你真正想去关心一个人的时候,不是站在你自己的角度,而应该先去认识你所关心的事物的本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