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各位大虾,我一位朋友考上了公务员,他是在编在职的老师,政审、体检都过了,而且已经公示。原单位和

原单位和教委也同意放人了。当初是和教委、人事局签的协议,合同期是6年,他现在是第4年,合同期没到。现在正等着人事局的回音呢,但是人事局说要协商协商,而报考单位要尽快报到。 请教各位,这个时候应该怎么做呢?不胜感谢!看来是要缴纳违约金吗?怕就怕人事局拖着不办不答复
2026年09月18日 15:46
有3个网友回答
网友(1):

政审通过了,说明原单位同意他离开,社会5险一金可以转到新单位,可以选择选择辞职老师也可以让新单位出个调函直接调走。

网友(2):

顶多合同违约赔偿点钱咯,看样子人事局有点故意卡住的意思啊,还是用钱解决吧。ps.这个公务员的职位真的比老师实惠吗?感觉老师工作不比有些职位的公务员差。

网友(3):

请完善问题吧 我没看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