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款收据应写明以下条款:(一)所收财产的具体信息;(二)经办人的签名;(三)签收时间;(四)收到某公司具体现金如人民币:金额(大写);(五)此收据的收款人。【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