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赔偿的问题

我的父母在扬州工地打工,现在我母亲在上班时间不慎从一米多高的凳子上摔了下来,后来到医院检查发现断了两根肋骨,在和包工头百般的纠缠下才肯支付2000元的住院费,现在在家修养,那么就存在误工费和营养费的问题,现在这个人肯定不会那么容易的支付这笔钱,公司的人还说过,之前和包工头说的一万以下由他自己承担,一万以上由公司负责,不知道他说的这个还有法律效力,现在最担心的是如果找到包工头他不赔偿的话,那么可以找公司吗,不知道该怎么办,谢谢各位了。如果起诉的话 这个费用是各付各的还是什么情况,费用大概是多少 还有就是起诉的程序是什么?谢谢
2026年09月24日 2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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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1):

起诉公司和包工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一条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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