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对象是集体户口,我们登记结婚后,我到她户籍所在的派出所想将她的户口迁到我家(农村)。

负责户籍的民警直接将她户口的迁入地址填写为我家的地址。然后将我对象的户口给开出来了。现在的问题是:我家(男方)所在的派出所让我们出具我对象(女方)的户籍证明,但是现在她的户口已经开出,无法出具。请问,我们该怎么办?谢谢!现在我对象(女方)的户口迁出证明已经让她派出所的民警给收回去了,如何才能将我对象(女方)的户口落回她老家去呢?谢谢!
2026年09月22日 17:45
有2个网友回答
网友(1):

我告诉你户口迁移程序:
1、准备好持身份证,户口簿和盖乡(镇)政府印章的村级证明,
2、持以上证件到所辖派出所领申请表,
3、填写好申请表之后到村(社区居委会)审核盖章,
4、到乡(镇)政府计划生育服务站审核盖章,
5、到所辖派出所办理手续。
6、拿到准迁证和相关手续到入迁地办理入户手续即可。
办理后会注销原来的户籍,迁入地址本该是你家所在的地址。按理说,凭资准迁证、身份证和结婚证就应该可以迁入了,如果他非得要个户籍证明,你们可以带着准迁证到她原在地派出所说明情况,让他再补开一个户籍证明,并盖章就可以了。

网友(2):

再落回原籍(你对象集体户之前的派出所),然后再迁到你们家